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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大块田滑坡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大块田滑坡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7〕33号)收悉。结合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巫山县大块田滑坡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国土房管〔2016〕1004号)和重庆和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重和融〔2017〕3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采用“埋入式抗滑桩(滑坡中前部)+截排水沟”方案进行治理,防治工程等级为Ⅲ级。共设置31根抗滑桩,其中A型抗滑桩(1.8米×2.5米)9根,桩长12.5米—26米,嵌固段6米—12.5米;B型抗滑桩(2.0米×2.8米)10根,桩长12.5米—22米,嵌固段6.8米—16米;C型抗滑桩(2.5米×3.0米)12根,桩长13米—28米,嵌固段8米—18米。三种桩型抗滑桩均为埋入式抗滑桩,桩间距均为5米。新建C20混凝土截排水沟894米,净截面尺寸0.6米×0.8米。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1025万元。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招投标有关工作按照三峡后续项目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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