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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库区重要支流航道黛溪河航道整治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你局《关于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航道黛溪河航道整治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请示》(渝港航发〔2016〕257号)收悉。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航道黛溪河航道整治利用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项目编码:2016-500237-55-01-004046,结合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水咨字〔2017〕第1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大溪乡至奉节县潮水溪。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整治利用航道11.5公里,航道末端挖槽1处,1.7公里,挖方27.5万方。配套建设支持保障系统(含航标工程、水上交通标志、水尺、VHF通讯系统、视频监控、VTS系统、航道维护码头、航道测量控制网等)。
        五、建设标准:航道按内河Ⅱ级标准整治,设计航道最小尺度(航宽×航深最小弯曲半径)75×2.8×360米,通航保证率98%,通航船型为2000吨级干散货船(机动);支持保障系统按二类航标进行建设。
        六、总投资:总投资8115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对航道末端1.7公里的挖槽方案应做好模型试验论证;进一步优化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内容,节省投资;抓紧完善项目环评等前期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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