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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的批复

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开展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綦发改文〔2016〕84号)收悉。根据《重庆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意开展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建设规模为中型水库,建设任务为场镇供水、农业灌溉、发电等综合效益。请据此完善国土、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落实资金来源,按程序报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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