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艾滋病诊疗中心建设工程总投资概算的批复

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艾滋病诊疗中心建设工程概算的函》(渝卫规划函〔2016〕477号)收悉。根据《沙坪坝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艾滋病诊疗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沙建委发初审〔2016〕61号)、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书及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概算评审报告书,经研究,现将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艾滋病诊疗中心建设工程总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046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0799平方米,车库1133平方米,设备用房114平方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50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0万元,基本预备费28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2500万元(已以渝发改投〔2015〕1004号下达),市预算内统筹资金700万元(已以渝发改投〔2015〕807号下达),市财政专项资金1819万元(已以渝发改投〔2015〕807号下达1000万元)。
  三、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按概算评估结论建议注意控制造价,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
  四、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的施工质量。
  五、认真做好项目按月调度工作。按照我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调度工作的通知 (渝发改投〔2016〕666号)要求,落实专人每月5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模块)及时填报项目开工、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情况。严格执行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和挤占。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