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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6150N/2016-416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16-09-12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6-09-12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巫山县庙堂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的函
巫山县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恳请支持庙堂水库前期工作的函》(巫山府函〔2016〕12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意开展巫山县庙堂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建设规模为中型水库,建设任务为城镇供水、农业灌溉、人畜饮水、发电等综合效益。请据此完善国土、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落实资金来源,按程序报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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