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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隆县沙河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你委《关于审批武隆县沙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隆发改文〔2016〕6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武隆县沙河水库工程。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武隆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武隆县黄莺乡,所在流域为乌江左岸的一级支流长头河。
三、建设任务:城镇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及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
四、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设计标准:工程主要由大坝枢纽工程、供水与灌溉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7.0m,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12.0m,总库容1076.5万m3。水库至水厂供水管线10.59km。工程建成后年供水量2180万m3,可解决5895亩农田灌溉、23.27万人城乡饮水问题。设计工期30个月。
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坝枢建筑物为3级,大坝和泄洪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
五、原则同意沙河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工程永久占地719.38亩,其中耕地201.42亩,园地2.25亩,林地427.26亩,住宅用地3.28亩,交通运输用地6.6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8.30亩,其他土地0.21亩。涉及搬迁安置人口14户47人。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按2016年五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5868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44277万元,移民环境部分投资1440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以争取市及以上补助投资、武隆县及项目法人自筹等多渠道筹集。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尽快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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