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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小江航道整治利用工程投资概算调整的批复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小江航道整治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渝航文〔2016〕73号)收悉。结合市交委《关于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小江航道整治利用工程技术设计的批复》(渝交委港〔2014〕10号)和该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重庆联盛塞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联盛塞纳概(审)〔2016〕第H002号),经研究,同意调整该工程投资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设计变更后调整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采用定额。
二、调整后的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整治利用河道51公里(云阳小江河口至开县白家溪河段),疏浚炸礁3处;建设航行标志255座,水上交通标志46块,VHF通讯系统2套,视频控制点18处,停泊区2处,航道维护设施及水上救援基地2处;设置航道测量控制网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原批复总投资为13410万元,调整后投资概算为1038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法人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司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五、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可控。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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