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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忠县杨家坝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市忠县杨家坝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忠发改文〔2016〕35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忠县杨家坝水库工程。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忠县忠石大堰管理处。
        二、建设地点:忠县忠州镇(现为白公街道)马岭村,所在流域为长江左岸一级小支流槽溪河。
        三、建设任务:农业灌溉兼顾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
        四、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设计标准: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灌区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大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9.0m,水库正常蓄水位为696.0m,总库容188.4万m3。灌区工程主要包括干渠及相关建筑物组成,干渠总长9.44km。工程建成后年供水量140.45万m3,可解决0.54万亩农田灌溉、0.17万人农村居民和0.59万头大小牲畜饮水。设计工期18个月。
工程为Ⅳ等小(一)型工程。坝枢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
        五、原则同意杨家坝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工程永久征地总面积462.44亩,其中:耕地307.18亩、园地0.72亩、林地62.89亩、草地6.89亩、住宅用地1.88亩、交通用地0.08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55亩、其他土地66.25亩。搬迁人口44人。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按2016年五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13447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尽快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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