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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城红石梁至茶店子对外安全出口通道工程概算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城红石梁至茶店子对外安全出口通道工程概算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6〕99号)收悉。结合市交委《关于巫山县城红石梁至茶店子对外安全出口通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交委路〔2016〕33号)和重庆渝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评估意见(重渝咨〔2016〕14号),现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三级公路7505米,公路段设置桥梁1座(长112米)、涵洞30座,平面交叉2处,配套建设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和建设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010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法人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同时,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和市里工作安排,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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