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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取消三峡库区白涛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通知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取消三峡库区白涛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请示》(渝建司〔2016〕126号)收悉。由于重庆市白涛化工园区开发(集团)公司实施的白涛镇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范围已完全覆盖三峡库区白涛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其防洪标准和安全等级均优于你司拟实施工程,你司拟实施的三峡库区白涛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无实施条件和必要。经研究,同意取消三峡库区白涛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我委《关于三峡库区白涛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地〔2013〕688号)和《关于三峡库区白涛河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渝发改地〔2013〕689号)同时废止。
请你司根据三峡后续规划项目中止有关程序和规定,加强与市移民局、市财政局衔接,及时做好该项目中止手续完善工作和资金处置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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