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龙井物流综合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龙井物流综合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6〕80号)收悉。巫山县龙井物流综合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6〕51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瑞龙翔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巫峡镇白泉村。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园区道路3407米(含物流大道东段长1308米、支路一南段长514米和支路一北段长1585米),配套建设综合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五、工程建设标准:物流大道东段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路幅宽24米,双向四车道;支路一南段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路幅宽16米,双向两车道;支路一北段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路幅宽6.5米,双向两车道。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433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等。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要考虑项目区地势高差、周边高压线塔及线形的曲直等情况,优化道路平面设计,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完善支路一北段照明、排水等工程设施;做好与龙井物流园场坪工程统筹衔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