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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新城区涞滩河至龙井湾道路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涪陵新城区涞滩河至龙井湾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5〕186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涪陵新城区涞滩河至龙井湾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5〕331号)和重庆康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重康价发〔2016〕第4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城市主干道全长2240米(含桥梁一座,长200米),配套建设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照明等工程。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14234万元。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同时,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和市里工作安排,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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