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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航道磨刀溪(河口至龙角)航道整治利用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三峡库区磨刀溪(河口至龙角)航道整治利用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渝航文〔2016〕3号)收悉。结合市交委《关于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航道磨刀溪(河口至龙角)航道整治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交委港〔2016〕3号)和重庆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重建造价发〔2015〕1147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整治磨刀溪河口至龙角河段航道22.5公里。实施疏浚滩险2处,炸礁2处,配布航标28座,建设航标维护基地、VHF通信基站、视频监控等配套设施。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2265万元。
四、请你司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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