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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早阳新城骨干道路网络建设工程—龙水路投资概算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早阳新城骨干道路网络建设工程—龙水路概算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5〕126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巫山县早阳新城骨干道路网络建设工程—龙水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5〕325号)和重庆谛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谛威工咨〔2016〕1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城市主干路全长2863米,路宽23—24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照明、燃气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起点与环湖景观大道一期北段相接,终点与巫建路相接。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26790万元。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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