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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綦江区黄沙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綦江区黄沙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綦发改文〔2015〕93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初步技术审查意见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綦江区黄沙水库工程。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綦江区永城镇永和村,所在流域为养生河。
三、建设任务:城镇供水、农业灌溉、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
四、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设计标准:工程由大坝枢纽、灌区工程和借水工程三部分组成。大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0.5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75米,校核洪水位375.55米,总库容1120万立方米,多年年平均供水量1268.8万立方米。灌区工程由1条干渠、2条支渠组成,灌溉渠系总长13.01公里。借水工程由取水口、借水隧洞以及出口段组成。水库建成后可向灌区永城镇5个村1.22万亩耕地提供农业灌溉用水,以及场镇居民4.0万人、农村居民1.12万人、大小牲畜4.93万头提供生产生活用水。设计工期29个月。
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大坝等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
五、工程投资:按2015年8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42609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尽快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鉴于借水工程工期较长,为尽快成库发挥效益,根据你区请示,经与市水利局研究,同意授权由你区对借水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进行审批,审批投资纳入工程总投资。请你区抓紧启动借水工程招标工作,年内开工。为控制工程投资,其余工程宜采取总价招标的形式。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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