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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麻柳沿江开发区麻柳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麻柳沿江开发区麻柳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巴南发改文〔2015〕116号)收悉。麻柳沿江开发区麻柳污水处理厂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库新增项目,按照国务院三峡办有关要求和重庆市关于三峡后续工作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规定,结合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院经计函〔2015〕47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巴南区麻柳嘴镇牌楼村。
  三、建设期限:12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总占地面积41.8亩,污水处理能力为20000立方米/天(其中:一期10000立方米/天,二期10000立方米/天),配套购置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404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设计方案,合理控制工作投资;完善项目防洪影响论证评价工作,确保工程防洪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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