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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投资概算的批复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请审批江津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津发改委文〔2015〕205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江津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5〕237号)和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公司字〔2015〕评估7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德油路南段道路长1396米,新建平兰路二期940米、港城大道1451米,配套建设交通、排水、照明及电力等附属工程。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14075万元。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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