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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机械工业学校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实训教学大楼建设工程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的批复

市经济信息委:
你委《转报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重庆机械工业学校)关于我校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实训教学大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超面积及总投资的情况说明的函》(渝经信函〔2015〕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实训教学大楼初步设计的批复》(巴城建初发〔2015〕38号),原则同意该项目按规划指标要求增加建设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由原批复的14200平方米调整为16105平方米。
二、项目总投资暂按初步设计批复的3803万元控制,在审批工程投资概算时予以明确。
请据此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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