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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石沱镇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涪陵区石沱镇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可研报告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5〕150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以及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涪陵区石沱镇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现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涪陵区石沱镇,所在流域为长江干流。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护岸为主,兼有水土保持、美化环境和改善交通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起于长江右岸冉家湾,止于太阳湾,堤线全长2.85公里。新建护岸工程长2.62公里,配套建设排水管涵3处、下河梯步11处和下河公路2条;建设堤顶市政道路2.03公里,铺设污水管1.77公里,雨水干管3.34公里和临时雨水管0.25公里。护岸采取直斜复合式(挡墙+斜坡)、全斜坡、自然护坡等三种型式。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工程总工期为23个月。
五、工程投资:按2015年3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36034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尽快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切实做好招标准备工作,争取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批复后即启动工程招标。为控制工程投资,宜采取项目总价招标的形式。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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