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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忠县普(乐)水(坪)公路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忠县普(乐)水(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忠发改文〔2015〕102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忠县普(乐)水(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5〕234号)和重庆和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渝和融〔2015〕23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级公路,双向4车道,总长10.01公里,其中:新建大中桥4座,长1232米(按左线);新建中隧道2座,长1036米(按左线);道路沿线设置箱涵12道,通道1座;配套建设交叉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104532万元。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基础设施条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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