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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挽龙丫至木鱼包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县挽龙丫至木鱼包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云发改综〔2015〕764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云阳县挽龙丫至木鱼包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5〕197号)和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重庆正弘基审字〔2015〕第0902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整治库岸全长2870米(墙式护岸工程长2724米)。其中:生态绿化、库岸治理总面积9.93万平方米(黄海高程173.2米以上);消落带生态修复6.5万立方米(黄海高程173.2米以下);新建市民健身步道2800米(含健身步道桥253米、半嵌入悬崖岩层式健身步道185米),人行步道2562米(含高架步行桥425米),人行桥1座,铺装广场26070平方米;配套建设观景平台、休息平台、休息广场、台阶坐凳、公厕、观演剧场、眺望台及完善照明、给排水、绿化等附属设施。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5928万元。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生态条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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