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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忠县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忠县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忠发改文〔2015〕94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重庆市忠县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5〕187号)和重庆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求精造价〔2015〕13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分期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建设规模为1.5万吨/日,远期建设规模为3万吨/日,完善粗格栅和提升泵站、细格栅和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中和池及分水井、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鼓风机房、加氯间、纤维过滤池、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变配电间、综合用房等厂区内设施建设,配套敷设污水管(DN400-800)网线41.58千米,并建设2座污水提升泵站。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14559万元。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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