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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鹿山大道道路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鹿山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万州发改工〔2015〕24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鹿山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5〕189号)和重庆信永中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信永渝分〔2015〕13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总长2522米,配套建设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11907万元。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基础设施条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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