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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港湾旅游度假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三峡港湾旅游度假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设概算的请示》(忠发改文〔2015〕29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忠县三峡港湾旅游度假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5〕110号)和四川华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川华信〔2015〕审2-190),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三峡港湾旅游度假区新建人行步道长3919米,铺设给水管线9760米、燃气管线10260米、电力管网4500米、电缆1440米,修建铁塔16基;场平26.7万平方米;新建道路长1182米;新建排水箱涵489米,跌水井7座,排水明渠133米,排水沟7510米,排水管1550米;铺装条石、植草砖、石材等约6.2万平方米;配套完善挡墙、绿化等工程。
三、工程投资概算。20482万元。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生态条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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