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工业园盘龙路北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涪陵工业园盘龙路北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陵发改委文〔2015〕74号)收悉。涪陵工业园盘龙路北段道路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为改善涪陵工业园对外交通条件,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5〕73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涪陵新城区大鹅片区。
        三、建设期限:18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全长802米,起于现状聚贤大道,自南向北延伸,终点止于滴水路;配套完善交通、综合管网及挡护等附属工程。
        五、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标准路幅宽度24米,双向4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六、总投资:13384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特别是挡护、排水等专项设计,合理控制投资;做好工程与周边地块建设的衔接,统筹土石方调配方案,避免重复投资;进一步做好工程地质安全论证工作,保障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