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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垫江县三峡移民安置乡镇农村道路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审〈垫江县三峡移民安置乡镇农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垫江发改委文〔2015〕24号)收悉。垫江县三峡移民安置乡镇农村道路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为切实改善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区交通设施条件,结合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院经计函〔2015〕32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垫江县移民局。
        二、建设地点:垫江县新民镇、沙坪镇、高安镇、杠家镇、长龙镇、高峰镇、曹回镇、永安镇、普顺镇、周嘉镇、砚台镇。
        三、建设期限:12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改建移民镇村公路全长83522米,其中:新建公路4条,全长1786米;硬化公路60条,全长81736米。新建沙刀坝人行桥长30米、桥宽2.5米和牛皮滩人行桥长70米、桥宽2.5米。
        五、技术标准:参照农村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5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4.5米—7.0米,路面宽度为4.0米—6.0米。
        六、总投资:6075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特别是进一步复核工程量和优化道路路线、路面结构设计,合理控制投资;做好工程边坡治理、排水等专项设计;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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