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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新县城安全出口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新县城安全出口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5〕93号)收悉。巫山县新县城安全出口通道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为改善巫山县新县城交通条件,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建管〔2015〕92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三峡水库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龙江街道龙江村。
        三、建设期限:30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全长4438米(其中巫建路改建工程长1055米),起点位于灵官沟左岸交叉口,终点与巫建路相接;沿线设有灵官沟大桥、堰沟大桥、白羊溪大桥、下沱沟大桥等4座大桥,桥梁全长1220米;配套建设管网、绿化、照明、高切坡治理等附属设施工程。
        五、技术标准:道路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四车道,混凝土沥青路面,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大桥均采用梁式桥,设计基准期为100年,工程安全等级一级,汽车荷载为城-A级,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
        六、总投资:60647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特别是进一步优化各项技术指标和道路横、纵断面设计;进一步做好工程地质安全论证工作,确保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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