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神女景区步游道河道整治等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神女景区步游道、河道整治等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5〕84号)收悉。 巫山县神女景区步游道、河道整治等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为推动长江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促进库区移民安稳致富,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5〕64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双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巫山县建平乡黄岩村、青苔村,抱龙镇挨峰村。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77公顷。新建人行悬索桥1座,全长230米、宽4米;新建登山步游道及沿途防护栏杆全长13000米、宽1.5-1.8米;建设观景台15个;整治漂流河道4700米;新建电瓶车道2700米、宽4米;绿化种植及生态恢复面积45000平方米;配套完善标示标牌、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技术标准:索桥为塔式钢结构,主缆线形为二次抛物线(2根),桥涵安全等级为一级;电瓶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
        六、总投资:12461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特别是优化人行索道、漂流河道整治及电瓶车的设计方案,合理控制投资;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2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