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武隆县河心烟草援建水源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隆发改文〔2015〕112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审查意见和重庆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武隆县河心烟草援建水源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武隆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武隆县巷口镇芦红村,河心河上游。
三、工程建设任务:农业(烟田)灌溉为主,兼顾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利用。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供水管道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292.50米,总库容47.5万立方米,为小(2)型工程。拦河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38.8米,溢洪道布置在 大坝右岸,取(放)水塔布置在右岸,导流洞与引水洞共用洞线。灌区输水管线长18.19公里,其中干管长7.43公里(左干管DN400长4.99公里,右干管DN500长2.44公里),支管DN200长10.76公里。设计总工期20个月。
工程为Ⅴ等小(2)型工程。枢纽工程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灌区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工程灌溉范围为武隆县巷口镇杨家、广坪、芦红和出水等4个村,设计灌溉面积2610亩。设计解决4个村5505人、6272头大牲畜及8320头小牲畜饮水问题。
五、工程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8811万元,其中:枢纽工程投资4611万元,灌区工程投资2967万元,移民环境部分投资1233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请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要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争取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批复后即启动工程招标。为控制工程投资,宜采取项目总价招标的形式。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