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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桂花大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桂花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5〕69号)收悉。巫山县桂花大桥建设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5〕55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峡镇、龙门街道办。
        三、建设期限:36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桂花大桥主线长1540米。其中,桂花大桥主跨550米,双塔悬索桥型;引桥及接线工程长990米。
        五、建设标准:主线道路为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幅宽度20米,双向四车道。跨江主桥桥面宽20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主梁采取钢箱梁,桥下净空满足三级航道标准;抗震设防为7度。
        六、总投资:总投资47857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优化引桥及接线道路工程的路线线形;强化工程地质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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