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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投资概算的批复

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开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总投资概算的请示》(开发改文〔2015〕74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开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5〕129号)和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谛威工咨〔2015〕5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工艺为A-A2/O生物池工艺;建设规模为近期日处理生活污水4万吨,远期日处理生活污水10万吨;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压力管道DN1200长600米,污水压力管道DN1000长600米,污水隧道全长865米(断面3.0米×3.5米),箱涵长402米(双孔箱涵断面,每孔断面尺寸3米×3.5米),改造道路长432.78米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30368万元。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生态条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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