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送重庆市南川区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南川发改委文〔2015〕195号)收悉,结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渝水函〔2015〕106号),经研究,同意建设你区2015年两河口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管理主体
南川区发展改革委、水务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南川区德隆乡的茶树、隆兴、马鞍村和金山镇的小河坝、金狮村共2个乡镇5个行政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区建设规模为2.38km2(357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加固土坎梯田3129亩,石坎(六棱砖)梯田442亩;新建蓄水池13座,沉沙池88座,截排水沟19.4km,路涵110处,田间道路24.9km;路牌214处,工程碑2座。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梯田工程投资658万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190万元,道路工程投资293万元,其他措施投资19万元,独立费用90万元。独立费用中,建设管理费23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34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23万元,水土流失监测费4万元,招标代理费6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市财政专项投资250万元。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各地在推进项目建设中,要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不得随意调整方案设计,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