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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医科大学涪陵校区建设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重庆医科大学:
你校《关于启动涪陵校区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重医大文〔2015〕20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市领导对我委《关于重庆医科大学建设涪陵校区的意见》(渝发改社函〔2015〕122号)的批示,为支持重庆医科大学发展,满足市场对护理和中医药人才的需求,我委原则同意重庆医科大学涪陵校区建设工程开展前期工作。请你校尽快办理土地使用、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将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及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附件资料报我委核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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