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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YFE乘用车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YFE乘用车项目的请示》(长铃〔2015〕004号)收悉,该项目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有利于你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意核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YFE乘用车项目。
二、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园区天明汽摩产业园。
三、建设规模
项目新增YFE整车5万辆/年生产能力。
四、建设内容
项目在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第二厂区对现有整车焊接生产线、涂装生产线、总装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造,补充冲压模具、检具、焊接夹具等。项目实施后,铃木第二工厂区生产能力由10万辆/年提升至15万辆/年。新增主要工艺设备(不含模具、检具、夹具)共计367台/套/条,其中:国产设备158台/套/条,进口设备209台/套/条,新增模具、检具、夹具240付/套,改造工艺设备21台/套/条。
五、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15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8259万元(含外汇1566万美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2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670万元。
项目所需建设投资总额(包括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38880万元,其中19480万元由长安铃木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其余194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铺底流动资金12670万元由长安铃木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六、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11个月。
七、社会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投产后,达纲年新增营业收入603470万元,新增利润总额35309万元,新增营业税金24827万元。
八、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望你公司尽快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完善相关手续,启动项目建设,早日达产见效,获取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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