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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港龙头作业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重庆港龙头作业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5〕40号)收悉。结合重庆市移民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庆港龙头作业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5〕9号)和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谛威工咨〔2015〕1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建2个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和相应的陆域堆场、进出港道路,以及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导航、控制等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货物设计吞吐能力为380万吨/年,其中,杂货150万吨/年,散货230万吨/年。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122833万元。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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