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航道东溪河(河口至新屋咀)航道整治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审查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航道东溪河(河口至新屋咀)航道整治利用工程工可报告的函》(渝交委计〔2015〕3号)收悉。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航道东溪河(河口至新屋咀)航道整治利用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上勘咨评〔2015〕7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东溪河河口至新屋咀航道。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整治东溪河(河口至新屋咀)航道5公里。
        五、建设标准:航道按照Ⅲ级标准整治,设计航道尺度(双线航宽×航深×弯曲半径)60×3.0×480米,特殊困难河段弯曲半径为210米,通航保证率98%,支持保障系统按二类航标进行建设。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034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完善规划、用地手续,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节省工程投资;加强地勘工作,尽量避让不良地质区域,保障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