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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请审批江津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津发改委文〔2015〕48号)收悉。江津移民生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区)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建管〔2015〕46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江津区移民生态工业园。
        三、建设期限:18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4条道路长4622.7米(其中,刘绵路延伸段长1040米,南北大道长1464.4米,棉环路延伸段长1024.2米,中央大道北延伸段长1094.1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综合管网工程等。
        五、建设标准:刘绵路延伸段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南北大道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棉环路延伸段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中央大道北延伸段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采用沥青砼路面。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2216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优化路线方案;加强项目地质安全论证工作,强化工程安全保障;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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