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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溪县花台乡移民安置区对外快速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巫溪县花台乡移民安置区对外快速通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溪发改文〔2015〕80号)收悉。巫溪县花台乡移民安置区对外快速通道建设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5〕24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巫溪县移民局。
        二、建设地点:巫溪县花台乡、蒲莲乡、峰灵镇、上磺镇、古路镇。
        三、建设期限:20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道路23779米,建设涵洞62道(其中:新建21道,旧涵接长利用41道)。
        五、技术标准:道路建设为三级公路标准,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7.5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422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完善保通措施,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加强工程地质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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