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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港忠县港区乌杨公用码头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港忠县港区乌杨公用码头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忠发改文〔2015〕16号)收悉。重庆港忠县港区乌杨公用码头一期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通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忠县乌杨镇。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2个5000吨级件杂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占用岸线长度753米。码头区占地约99443平方米,建设包括煤炭堆场、件杂堆场、件杂仓库、综合办公楼、侯工楼等设施。
        五、技术标准:码头年吞吐量640万吨,其中,散货520万吨,件杂货12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700万吨,其中散货570万吨/年,件杂130万吨/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7331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进一步完善口门区、港区交通组织及散货和件杂泊位的工艺设备配置;优化港池开挖、陆域形成、护岸工程及码头接岸处的支承结构、支挡结构;增强散货码头的劳动和环境保护设施配置,完善环境保护措施;调整和落实配套锚地位置;抓紧完善项目有关手续和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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