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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龙城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丰都县龙城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都发改委文〔2015〕54号)收悉。丰都县龙城小学项目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天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渝天咨(2015)082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丰都县龙河新城。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61.37亩,总建筑面积33949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8588平方米、行政楼3532平方米、食堂4233平方米、学生宿舍3915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3681平方米),办学规模为72个教学班(其中:初中24个教学班,小学48个教学班),计划招收学生3360人。配建停车位78个,建设运动场地、道路、绿化、生化池、围墙及大门、给排水、电力、通风、空调、环保、消防等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974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合理确定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标高,节约投资;结合我国秋季招生计划,进一步优化建设工期,确保满足秋季入学需要;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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