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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城白泉至七星对外安全出口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城白泉至七星对外安全出口通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5〕22号)收悉。巫山县城白泉至七星对外安全出口通道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5〕23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峡镇、龙门街道办。
        三、建设期限:2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道路起点接高速引道(G42高速公路巫山收费站前),终点接省道S103线的石龙坪处,新道路24801米(其中主线长22527米,连接道长2274米)。配套建设排水、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五、技术标准:道路建设为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AK3+320~AK13+320段路基标准宽度为15米,其余路段路基标准宽度为8.5米,设计时速40km/h。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1849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进一步落实项目主要控制点高程,合理优化纵断面、平面交叉口、排水工程和涵洞断面设计;加强道路沿线地质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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