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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武隆港区白马作业区货运码头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武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港武隆港区白马作业区货运码头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武隆发改文〔2014〕149号)收悉。结合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重庆港武隆港区白马作业区货运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交委港〔2014〕23号)、重庆市移民局《关于重庆港武隆港区白马作业区货运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4〕134号)和重庆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求精〔2015〕4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件杂区占地面积81.7亩,散货区占地面积24.4亩,使用岸线长333米,建设1000吨级(兼顾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2个、1000吨级散货出口泊位1个,设计吞吐量160万吨/年,并建设配套相关设施。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21678万元。
四、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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