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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二期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二期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4〕203号)收悉。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二期道路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新咨〔2015〕8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涪陵新城区。
        三、建设期限:18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城市道路全长约3193.7米(其中鹤凤大桥螺旋高架桥一座长660米、A匝道一条长406.7米),起点位于现状鹤凤大道与聚龙大道交叉口,终点位于渝利铁路;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桥梁、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照明、匝道等工程。
        五、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其中,鹤凤大桥螺旋高架桥段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路面为沥青砼路面;A匝道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宽8米,双向二车道。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8960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优化完善螺旋高架桥设计方案。增强运营安全性评估论证,处理好与渝涪高速路和渝利铁路的衔接关系。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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