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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投资概算的请示》(云发改综〔2014〕452号)收悉。结合重庆市移民局《关于云阳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4〕71号)和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4〕149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造林16025亩,其中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1237亩,生态公益林低效林改造8184亩,经济林人工造林1841亩,经济林低产林改造1109亩,生态植物篱建设3654亩。树种为柏木、栾树、刺槐、桤木、枫杨、刺桐、柑橘、石榴、枳壳、中山杉及竹柳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3504万元。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地〔2014〕368号)要求,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已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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