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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溪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巫溪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请示》(巫溪发改文〔2014〕427号)收悉。结合重庆市移民局《关于巫溪县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4〕69号)和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GS(PS)-(2014)153),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造林2021亩,其中生态公益林人工造林154亩,生态公益林低效林改造899亩,经济林人工造林404亩,经济林低效林改造484亩,生态植物篱建设80亩。树种为柏木、羽叶山麻黄、栾树、柑橘、中山杉和枳壳等。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525万元。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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