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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岸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第五期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南岸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第五期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岸发改〔2015〕33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以及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南岸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第五期工程(一期)。现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中央商务(南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长江与嘉陵江汇合口下游6.2km处,南岸区长江河段右岸。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减灾、岸坡治理为主,兼有改善城市交通、美化环境及水土保持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治理河道长1.7公里,上游起于龙塘附近,下游止于规划的黄桷沱大桥南桥头附近。新建防洪护岸1.7公里,采用“重力式挡墙+一级斜坡+扶壁式挡墙、重力式挡墙+二级斜坡、重力式挡墙+景观花台、重力式挡墙或扶壁式挡墙+一级斜坡+重力式挡墙、外侧高架桥+内侧衡重式挡墙”等护岸型式。工程区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工程措施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支沟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堤防及穿堤箱涵级别为3级。工程配套建设市政公园、堤顶市政道路1.6公里、穿堤排水箱涵、下河梯道等工程。
五、工程投资:按2014年12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111444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尽快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按规定报市政主管部门审批)和投资概算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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