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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县城新区江东组团龙水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县城新区江东组团龙水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4〕89号)收悉。巫山县县城新区江东组团龙水路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4〕91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龙盛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龙门街道。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起点与环湖景观大道一期北段相接,终点与巫建路相接,全长2863米;新建长653米箱涵一座;配套建设排水、照明、交通及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五、主要技术标准:新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幅宽30米和31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箱涵宽3米、高3米;按地震烈度Ⅶ度设防。
六、总投资:总投资30109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强特殊路段的安全设计,减小道路运营安全隐患;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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