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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亮水坪分院基础设施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亮水坪分院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云发改综〔2014〕432号)收悉。结合重庆市移民局《关于云阳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亮水坪分院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4〕127号)和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资概算评估意见(渝西恒造咨〔2014〕第435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场平工程面积72703平方米,其中一期规划场平面积48146平方米,二期规划场平面积24557平方米。新建院区道路2227米,设计车速为20公里/小时,配套建设边坡支护、综合管网、电力工程、污水处理、硬化、绿化及亮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三、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概算为9997万元。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做好与全过程投资控制服务机构(任务委托另行下达)的衔接,及时开展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工作,强化项目质量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三峡库区医疗条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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