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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沿江高速公路支线白涛隧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重庆市沿江高速公路支线白涛隧道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4〕1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涪陵区交委《关于重庆沿江高速公路支线白涛隧道工程项目核准意见的报告》(涪交委文〔2014〕107号)和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2011年修订),建设重庆沿江高速公路支线白涛隧道工程,有利于完善区域公路网、进一步提升已建高速公路功能,对推动涪陵白涛化工园区发展,促进涪陵、武隆及乌江沿线旅游和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同意由重庆市涪陵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建设重庆沿江高速公路支线白涛隧道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重庆市涪陵区。路线起于梓里场北侧,设枢纽互通接南川至涪陵高速公路;终于仓坝,接G319线。主要控制点包括梓里场、荷香、马鞍山、龙洞塘、下苗湾。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标准。线路全长13.60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0.8公里、路基宽度24.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二级路连接线2.802公里,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隧道总长7724米/3座(含特长隧道6373米/2座)、桥梁752米/3座、枢纽互通1座,预留一般互通1座。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7.7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比27%、共4.7亿元,由项目法人自有资金解决;商请商业银行贷款13亿元,占73%。项目股东为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90%和10%。
五、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项目业主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实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制定完善环保投诉处理应急预案、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妥善处理环保投诉和纠纷。
六、招标内容。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项目BOT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服务的部分除外),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重庆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区县市500000201400001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用地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4〕49号)、重庆市涪陵区环保局环评审批(渝(涪)环准〔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你委指导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1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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