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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潼南县2012年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核心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

潼南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调整2012年潼南县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核心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的请示》(潼南发改文〔2014〕139号)收悉。按照我委开展的2012-2013年市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专项稽察整改通知要求(渝发改稽〔2014〕915号),鉴于该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和内容与原批复不一致,经研究,同意你们将该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修建灌排沟渠1441米,耕作道4036米,生产道1860米;新增机井1口,机井泵1座,涵洞81座,消力池1座,转盘4个;土壤培肥1500亩。项目总投资590万元,其中市级包干补助400万元(原2012年安排市级补助投资400万元),业主自筹190万元。我委不再另行下达投资计划调整文件。请你委据此抓紧完成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并将竣工验收情况报我委备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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